1、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申请书及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房屋、土地使用证)及场地平面图;
4、经营资金证明;
5、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6、负责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1、申请单位到所在地市级电力行政主管机构领取废旧电力设施器材收购许可申请书和申请表;
2、按要求准备材料,市级电力行政主管机构负责对申报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并向省级电力行政主管机构申报;
3、省级电力行政主管机构收到申报后,对废旧物资收购企业进行审核,审核后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程序,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省电力行政主管机构。
内蒙古废旧物资回收,节约金属资源和能源,提高金属的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